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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稱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常熟市2023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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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014172911/2023-00045 | ||
信息分類 | 市政府辦公室文件 通知 | ||
關 鍵 詞 | 時 效 | ||
發布機構 | 常熟市人民政府 | 文件編號 | 常政辦發〔2023〕29號 |
生成日期 | 2023-03-28 | 公開日期 | 2023-03-30 |
內容概述 | |||
公開內容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常熟市2023年度
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的通知
常政辦發〔2023〕29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常熟經濟技術開發區、常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常熟國家大學科技園、虞山高新區(籌)、服裝城管委會,市各委辦局、直屬單位(公司):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中央、省、蘇州決策部署,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進一步提升執法滿意度,優化法治營商環境,依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關于進一步加強市縣法治建設的意見》《江蘇省行政執法監督辦法》《蘇州市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市縣法治建設的意見〉的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特制定常熟市2023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
一、工作內容
(一)檢查各鎮(街道)深化拓展基層綜合執法規范化建設情況;
(二)檢查各鎮(街道)、市各行政執法部門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落實情況;
(三)檢查各鎮(街道)、市各行政執法部門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情況;
(四)檢查各鎮(街道)、市各行政執法部門推進落實涉企“免罰輕罰”清單情況;
(五)檢查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文化市場、交通運輸、應急管理、農業農村、水務等牽頭主管部門圍繞食品安全、知識產權保護、鄉村振興、長江大保護、生態環境保護等中心工作、重點工作履行行政執法職責、規范現場行政執法活動情況;
(六)檢查各鎮(街道)、市各行政執法部門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情況;
(七)檢查各鎮(街道)、市各行政執法部門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落實情況;
(八)檢查各鎮(街道)、市各行政執法部門組織開展本轄區、本領域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及行政執法案卷管理規范化建設情況;
(九)檢查各鎮(街道)、市相關行政執法部門企業行政合規指導清單落實情況;
(十)檢查各鎮(街道)、市各行政執法部門行政執法人員及執法輔助人員管理培訓情況;
(十一)檢查市各行政執法部門對江蘇省行政執法管理和監督綜合平臺使用情況,以及各鎮(街道)對市智慧司法云管理平臺使用情況;
(十二)檢查各鎮(街道)、市各行政執法部門履行行政執法監督職責情況;
(十三)配合蘇州檢查有關政府規章在行政執法領域的周年實施情況;
(十四)檢查各行政執法主體對涉嫌犯罪案件向公安機關移送、向人民檢察院抄送情況以及“兩法銜接”案件相對不起訴后行政處罰落實情況;
(十五)檢查各鎮(街道)、市各行政執法部門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及輔助人員規范著裝、文明執法情況。
二、時間安排
4~12月,每月隨機檢查1~2個鎮(街道)和1~2個重點市級行政執法主管部門履行行政執法監督職責以及推進本轄區、本領域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情況;對其他行政執法部門履職情況的檢查可以采取集中檢查或書面檢查形式。具體檢查時間及內容由市司法局安排,并另行通知。
三、有關要求
(一)根據《江蘇省行政執法監督辦法》規定,市政府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是市政府的法定職責,由市司法局代表市政府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監督檢查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臺賬、召開座談會、走訪行政管理相對人、明查暗訪、問卷調查、執法人員抽考、隨同執法等方式進行;對重點事項、重點領域的監督檢查,由市司法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并可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依法行政特邀監督員一同參加,提高監督實效。
(二)各行政執法主體要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格依法行政,自覺接受行政執法監督。各鎮(街道)、市各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制定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于4月15日前報市司法局備案,并于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將行政執法監督報告報市司法局。
(三)市司法局要及時匯總檢查有關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并督促有關部門及時整改。
常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